资产评估规则
1.资产评估工作必须由专门机构和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资产评估必须有法律依据和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
3.资产评估必须遵循适用的原则;
4.资产评估必须符合规定的评估程序和标准;
5.资产评估必须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统一的货币单位计价。
1.资产评估的主体,即进行资产评估的专业人员;
2.资产评估的客体,即被评估的对象;
3.资产评估的目的,即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原因;
4.资产评估的标准,即资产评估依据的价格、技术等标准;
5.资产评估的程序,即资产评估具体进行的环节、步骤;
6.资产评估的方法,即评估运用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专门的方法;
7.评估的基准日,即评估时所依据的时点;
8.评估的价值类型,即评估时所认定的资产的价值属性。.
资产评估立项是指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发生国家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按照国家规定向同级或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的行为。
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立项的有哪几种行为?
1.资产拍卖、转让;
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企业租赁;
5.资产抵押及其担保。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请致电与我,我们愿意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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